(一)办理社保转移的步骤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二)社保转移所需的文件
1、社保合同变更申请书(客户信息变更类);投保人身份证件。委托业务员前往客服中心办理应备文件:
2、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客户信息变更类);授权委托书;投保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件。
深圳网上可以办理社保转移业务吗
东莞社保转移到深圳可以网上办理。申请人符合转入条件的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录入转入信息;根据系统提示,预申请后打印转入申请表,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准备业务材料,在有效申报期内前往社保机构受理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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