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社保所需的文件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身份证的正本和复印件。根据社保中心规定,在转移社保时,只能转移养老险和医疗险,其余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是不能转移的。
转移社保所需的文件: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3.身份证的正本和复印件。按照社保中心规定,在转移社保时,只能转移养老险和医疗险,其余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是不能转移的。
社 保 转 移 需 要 哪 些 文 件 ?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保转移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 申请人身份证件: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件作为身份证明文件。
2. 与原参保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与原参保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作为证明文件。
3.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作为证明文件。
4.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证明作为证明文件。
5. 失业保险关系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其失业保险关系证明作为证明文件(仅限失业人员)。
6. 生育保险关系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其生育保险关系证明作为证明文件(仅限生育人员)。
7. 转入方与转出方经办机构签订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合同:申请人需要提供转入方与转出方经办机构签订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合同作为证明文件。
8. 受转入地经办机构开具的受理函:申请人需要提供受转入地经办机构开具的受理函作为证明文件。
9. 申请人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人需要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作为证明文件。
10. 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可能还需要提供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文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如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社保转移申请将无法办理。
转移社保需要提供的文件有十项,包括身份证、与原参保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证明、失业保险关系证明、生育保险关系证明、转入方与转出方经办机构签订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合同、受转入地经办机构开具的受理函以及申请人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等。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社保转移申请将无法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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