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列
一、门诊报销标准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二、住院报销标准
1、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2、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三、大病报销标准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四、湖北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趋势
第一、逐步提高报销比例。
住院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这也就是说,个人在生病住院,最后报销时再去除个人应承担的自付险意外,其报销比例按照医保目录可以达到70%左右。但是这里的70%并不是我们实际花费金额的70%,因为大家都知道有些药品有些费用是无法报销的,只能自付。
报销比例的逐步提高,有利于减轻个人的住院支付金额,减轻患者家庭的看病负担,真正让患者花少钱看好病。
第二、普通门诊报销逐步提高。
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350元。
在很多地方已经实现了门诊的报销,不再局限于个人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之后只能在医院住院才可以报销的现象。主要体现在高血压、糖尿病的门诊用药的保障待遇、门诊慢特病待遇。
很多老年人都会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这个时候在我们定点的社区门诊或者是卫生院就可以实现花费报销。虽然最高的报销金额为350元,虽然不多,但是也可以为个人节省一部分医药费用。
第三、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门诊保障功能增强。
通过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可以合理减轻门诊医疗费用的负担。如果患者个人身患大病、重病,不仅可以实现报销,而且可以实现相关的医疗救助,那么这个时候可以有效地缓解患者的心理负担,减轻家庭的经济压力。
通过个人缴纳新农合,便可以实现一年最高报销几十万元的费用,真正的可以让身患重病大病的患者安心治病,有钱治病。
与此同时,湖北省还都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将很多困难群体纳入了帮扶,很多对于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困难的群体,可以通过相关政策的申请继续减免或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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