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办手续用带孩子吗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不需要带孩子。毕竟离婚只是夫妻之间的事,只要准备离婚的夫妻,带齐离婚所需证件,双方到场(户籍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就行。
二、女方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女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
(一)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三)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四)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五)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六)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七)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八)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九)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三、探望权的规定及意义
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权对子女进行探望的权利。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非直接抚养的一方行使探望权的义务。探望权的性质是亲权的内容。
规定探望权的意义在于,保证夫妻离异后非直接抚养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团聚,有利于弥合家庭解体给父母子女之间造成的感情伤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探望权不仅可以满足父或母对子女的关心、抚养和教育的情感需要,保持和子女的往来,及时、充分地了解子女的生活、学习情况,更好地对子女进行扰养教育,还可以增加子女和非直接抚养方的沟通与交流,减轻子女的家庭破碎感,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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