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准不逮捕后是否还需等待审查起诉
检察院做出不予批捕决定后,还可能会起诉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之一,但不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必备条件,所以不能因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就不追究刑事责任而释放被告人。检察院有两次补充侦查的权利,在补充侦查过程中若发现,犯罪嫌疑人确实有罪,即使检察院之前已做出不予逮捕的决定,其也可以审查起诉。
二、审查起诉一般多久
审查起诉一般是一个月的时间。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若是刑事案件需要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三、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可以委托律师吗
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可以委托律师。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被问讯的时候就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所以审查起诉阶段是可以委托律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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