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房地产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事实的文件;
5、房地产测绘附图;
6、缴纳有关税费的证明。
办理的具体步骤是:
1.出图。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及证明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事实的文件到测绘部门申请测绘,绘制房地产平面附图;
2.备件。申请人备齐相关资料,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申办该房屋的变更登记手续;
3.受理。交易登记机构检查收件资料,查阅房屋档案,若符合受理条件,则受理立案,出具受理回执;
4.审核。交易登记机构对案件进行审核,如资料齐全,申请人可以按受理回执标注的日期,前来办理查询和缴交税费手续;如资料不齐全,将通知申请人在限期内补齐相关资料;若不符合登记条件,将作出不予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领取《不予登记决定书》;
5.缴费。申请人按相关政策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税费;
6.领证。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受理回执和缴纳税费的凭证领取房地产权证书。
房地产登记的相关常识
1、地下室、停车场及车位可否销售、抵押?
答: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属于不能分摊的公共面积,其产权应属建筑物内所有有权分摊公共面积的业主共同拥有,由房屋物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不允许销售、抵押。在建筑报建和预售审批时已批准可以单独销售的地下室、停车场及车位可以销售、抵押。
2、已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后,原合同内容变更的,如何办理登记?
答:已办理抵押登记后,若发生变更抵押物,追加抵押物,变更抵押金额、币种或抵押期限等情况,应提交记载变更内容的抵押公证书、原抵押合同及借款合同公证书复印件,登记机关作相应的变更抵押登记。
3、什么叫分割房地产?
答:分割房地产是指将总的房地产面积根据需要分割成若干份,在房地产登记上表现为《房地产证》的分证,即将一本《房地产证》分为几本《房地产证》,但总面积不发生变化。
4、如何办理分割房地产的《房地产证》?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答:分割的房地产必须是能在实地分割清楚的,如按层登记的房地产分割为按套登记等。由分割人填写《房地产其它登记申请书》,分割后的房地产需要进行查丈的,还要申请查丈。
该项登记仅需缴纳登记费。
5、商业用途的房地产业权合起来重新划分,该如何办理手续?
答:同一权利人的多个商业用途的房地产,属于《房地产证》的合并或分割,应经过重新测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属多个权利人的商业用途房地产,将分散业权合起来重新划分实际上是重新转让,应当办理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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