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不会的,婚前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只有夫妻共同债务部分,法院才会对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保全措施。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应用个人财产清偿,且不因婚姻关系而发生移转。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如没有另一方在婚后向债权人做出承诺,即不会在原债务人的配偶与债权人之间产生意定之债,债权人也无法律上的根据和理由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
(二)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一方婚前个人债务,对夫妻中另一方的财产造成了损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财产为共同所有,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一方婚前个人债务,势必对夫妻共同财产造成一定的减损,此时双方的共同财产虽不能分割,但显然对于夫妻一方潜在的财产份额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
一、《民法典》中婚前债务谁承担
结婚之前的债务基本是债务人的个人债务,之所以说基本是因为婚前的债务有可能转化成共同债务,有一种情况是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的。《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这些债务便是算两个人的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归还。另外,《民法典》还规定还规定“除夫妻一方只要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综上,不能笼统的说婚前债务谁承担,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婚前的债务情况。因为在具体的法律实务中有很多不好判断的债务归属,所以就需要认真理解相关法条,根据具体实践准确的判断债务的归属。
二、婚前债务会转变为夫妻债务吗
(一)婚前债务一般不会转变为夫妻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定范围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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