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商品房销售人员倘若出现欺诈行为,那么受害者将享有权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与之相关的买卖合约,并明确提出取消相应的购房交易。在此种状况之下,若有第三方采取欺诈手段,使买方或卖方在未获充分理解和无法做出真实意愿判断的前提下缔结买卖协议,且另一方明知或者应当知道这一欺诈行为的存在,那么被陷害的一方便有权寻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介入,请求它们对这种不公平、不合理的行为进行撤销判决。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