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丢了能补。土地登记权利人应在媒体上刊登地权利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5天后,持刊登声明、遗失、灭失原因的书面说明等,向原土地登记机构提出补证申请;土地登记机构受理补证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核,补证登记应予以公告;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并予以換发或补发土地权利证书。
土地使用证丢了如何补办
1、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报失;土地权利人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媒体上的声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权源资料等;
2、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实地勘测;经审核,属补发之列的,土地登记机关应做出补发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的,予以补发。领导审批、签字、盖章;
3、单位领导审批、签字、盖章;补发的土地证书应注明"补发"字样,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全文47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