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酒驾导致他人伤亡乃是严重违法行为之一,在这种情况下,驾驶员通常无法再次获取所需的驾驶证。
依据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条款规定,饮酒后或营运性醉酒驾驶机动车所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若构成犯罪事实,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终身禁止其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致人死亡的事件已经构成了重大交通事故,且犯罪性质极其恶劣。
这类行为不仅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更是严重违反了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因此,对于此类行为,必须予以法律的严惩,并终身剥夺其重新获取驾驶证的资格,以此来保障公共交通安全及社会秩序的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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