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具体情况如下:
1、违反公司章程。
《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二、违反《公司法》。
当公司章程没有规定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应当适用《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股东违反其规定转让股权的,视为无效。
三、违反特别规定。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股权转让需要主管部门批准。批准机关一般为国资委或地方政府。如果国有股转让未经批准,也将被视为股权转让无效。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情形有什么
一、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情形有:
1、股权转让协议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
2、违反公司章程的;
3、股权转让协议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或者恶意串通订立的;
4、股权转让协议违法的;
5、股权转让协议违背公序良俗的;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股权转让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2、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3、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4、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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