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而代销合同属于无名合同,实际中通常表现为代销方接受供应方的委托,为其代为销售产品货物等,代销方对代销货物没有所有权,货物的所有权仍归属于供应方,已售出的支付货款,未售出的应原物原数返还的一种销售方式。而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对标的物则享有所有权,不论货物是否销售完毕,其均应依约定按期如数向出卖人支付货款,这是代销关系区别于买卖关系的根本标志
一、买卖合同有哪些特征
买卖合同的概念: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的,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的特征是其主体是出卖人和买受人;内容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以及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二、简述什么是买卖合同
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就是买卖合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合同标的转让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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