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保险起诉流程多久开庭
关于依据一审普通诉讼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结案工作。
然而,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当事人必须向本院院长提出申请,经过院长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结案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倘若仍然需要进一步延长,则须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批,待获得批准后方能再次延长结案期限,总计约为三个月。
至于那些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即仅由一名审判员独立负责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结案工作。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山东保胎假国家规定是什么
当女性员工在怀孕阶段遭遇了健康问题或者胎儿生长状况不佳之时,恳请您批准她休保胎假期,这通常会持续一个月份左右。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就目前所知,法律并没有对这种情况做出明确的限定。
另外,身怀有孕的女员工如果在正常的工作时间段内需要进行产前检查,那么相关的检查时间也将被计算入她作为劳动者所付出的工作时间之内。
再者,如果这些女员工在怀孕尚未满四个月便选择流产,她们可以享受为期为15天的产假;但若已经怀孕满四个月甚至更多,选择流产的话,则可享有总共42天的产假福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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