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上海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做亲子鉴定的吗
亲自鉴定是个人意愿。上海新生儿上户口条件
一、父母拥有上海市户口新生儿上户口条件
1、婴儿可以在上海市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并统一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2、超过一年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经区、县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审核批准后,可以在上海市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3、中央各部委、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户口和学生集体户口人员,其所生婴儿出生登记按照国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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