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借条不一定能要回借款。没有借据,只要有其他证据,就可以收回贷款。借据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字,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据中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据要想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以下内容:
1、明确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贷款金额要写清楚,包括大写和小写;
3、明确贷款期限,包括贷款的起止日期和明确的贷款期限;
4、还款的具体年月日应写清楚;
5、明确贷款利息,明确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贷款利息总额;
6、借款本息偿还的日期和付款方式付款方式;
7、借款人应亲自签字、手印或签字如果没有借据,如果想收回贷款,必须首先找到固定贷款合同关系的方法。
借款人声称没钱死不还债,没有借条能否要债
在2014年6月21日,被告沈某向原告张某提出借款43万元急用,张某考虑到朋友情谊,便将自己存了很久的积蓄借给了他,并于6月22日将43万元通过银行转账汇给了被告沈某,但当时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立下书面借款字据。后来,沈某一直找各种理由就是不还钱,无法忍受的原告张某以被告沈某没有归还借款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沈某归还借款本金43万元,利息损失95460元。
没有借条能否要债
本案由西湖法院受理并经开庭审理后法庭采纳本代理人的意见:判决认定:本案原、被告双方未签订借款合同,被告也未出具借条,对此,原告有义务证明本案所涉汇款系借款,原告仅凭一份银行汇款凭证,不足以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借款关系。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借款并赔偿利息损失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以支持。最终西湖区人民法院在09年12月8日判决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借据是证明借贷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和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在债权人仅提供款项交付凭证,未提供借贷合意凭证,在债务人提出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或者其他关系抗辩的,债权人应当就双方存在借贷合意承担举证责任,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按照民间借贷纠纷审理;不能证明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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