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
时间:2023-05-07 22:20:44 44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什么?1确认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出租人与房屋符合资格和条件后,在签订租赁合同前,业主应注意以下事项,核对原件并确认双方的身份:

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内地通行证为香港和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大陆通行证;企业及其他组织查验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字代表授权证明,如为境外企业或其他组织,上述证明也应公平或经过认证。房屋所有人应当出具委托书,并与受托人签订委托合同。代理人应当向承租人提供房屋所有人委托代理人出租的授权证明。代理人收取租金的,应当出具相关委托文件。律师应当提醒租赁当事人,可以使用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也可以参照示范文本拟定合同条款。自拟合同不得含有免除一方提供方法的责任、加重另一方责任、排除另一方权利的内容,自拟合同应当具有下列主要内容:(一)租赁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房屋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设备状况、房屋用途、交付日期、租赁期限、租金金额、支付方式和期限、房屋的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交还房屋的时间、转租协议,变更和终止合同的条件相同,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内容由租赁当事人约定。律师应审查租赁合同的关键条款(1)审查租赁面积的计算方法,调查核实是否与房产证登记面积或法律检测部门检测到的面积一致。

(2)审查房屋交付时的状况,特别是附属设施、设备的状况是否具体、明确,是否可以拆除、改建、添置,以及租赁期结束时的归还要求。(三)审查租赁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与政府批准的计划用途是否一致。如有不一致,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承租人应报规划部门批准。(4)土地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5)审查并明确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范围,租金是否包括管理费、空调费和水电费等;审查租赁保证金协议是否合理,租赁期后如何处理租赁保证金。

(6)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装修房屋的,应当注意审核装修的有关约定:装修的内容和要求,承租人对装修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装修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责任,水电费的承担和支付,装修过程中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协调,装修期是免租还是一定期限内免租等(7)维修责任:双方另有约定的,出租人对租赁房屋的维修责任,因自然原因或者第三人原因造成的损坏或者故障,由出租人承担;因承租人使用不当或者过错造成的损坏或者故障,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责任或者维修费用。

(8)经营性房屋租赁的,律师应当合理提示委托人是否投保公共责任保险或者第三人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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