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证给子女有法律效力。
1、父母通过向公证机构,提出房屋给子女的公证申请,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提交给公证机构,待公证机关核实材料无误后,向申请人出具公证书。父母将房产给予子女的公证,因为公证书产生法律效力。但是不动产产权变更以登记为准,并非有了公证书,孩子就拥有了房屋产权。必须父母与子女一并到房产登记中心,进行房产转移登记,将房产更名为子女,子女才能拥有房屋产权。
2、父母作为赠与人,有权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无偿赠与给任何人,自然包括子女。父母将房产赠与给子女,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之后,父母就已经丧失了任意撤销权。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房子做了公证之后,给子女是有效的,因为做了公证就具有了法律效益。先写一份房产的证明书,明确什么原因,赠送给哪些人,上面要有身份证号码,最后签字盖章。如果不能够亲自盖章,可以按手印。
3、而公证过之后,如果不办理过户,产权证还是属于父母的,子女只有拿到房产权,才是真正名义上的房产主人。
4、也就是说房子如果公证给了子女,从法律效益上来说是有效的,但是必须要经过过户的流程,才能够保证属于子女的房子。没有过户的房产不管有没有经过公证,遗嘱、赠予等等,都不属于国家认可的。
房产公证的材料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当事人申办房产公证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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