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2.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3.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上述规定期限的限制。
税务局报税流程
(一)增值税一般每月10日前申报,看有无外销;如无外销。当月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如果为正数为当月应交税金,如为负数当月留抵,不用缴。
如所属期1月,应在2月1-10内在防伪税控机内用IC卡进行进先抄税,同时在网上申报增值税,核对当月认证的发票和销售货物发票,申报成功后。用IC卡进行报税,成功即可。
(二)企业所得税每季末后1-15日申报,主要根据利润表进行申报收入、当季利润总额及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当季利润总额*25%,或累计利润总额*25%-已交企业所税税。
地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3%,其他税费依当地地税规定办理。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2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税
每月10月前申报,遇节假日顺延。
(三)正常每月先将凭证入账、成本资料收集。月底对银行账、成本、销项、进项,无误后在次月8日前结账,按上述进行纳税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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