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出口货物报送手续是否必须备案
进口或者出口货物时,发货人或者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需要向海关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十条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向海关提交由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遵守本法对委托人的各项规定。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与收发货人相同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委托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向报关企业提供所委托报关事项的真实情况;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合理审查。
第十一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应当依法向海关备案。
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不得非法代理他人报关。
二、海关对担保放行的规定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人可以向海关提供担保,申请放行货物:
1.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尚未确定的;
2.有效报关单证尚未提供的;
3.在纳税期限内尚未缴纳税款的;
4.减免税审批手续或者其他海关手续尚未办结的。
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担保的其他情形,海关不予办理担保放行。
三、进出口经营权的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申请进出口权的所需资料及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国税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公司章程。
7.公司公章、及刻章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应当依法向海关备案。\n 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不得非法代理他人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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