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也即是在赠与财产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前,赠与人有权按照自身意愿随时终止或撤销该赠与合同。
然而对于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据法律规定不得随意撤销的,涉及到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的和具有道义职责性质的赠与合同,则无法进行任意撤销。
其次,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赠与人能否行使法定撤销权呢?这里需要明确,受赠人存在以下任意一种行为时,赠与人将可依法撤销赠与合同:
第一,严重损害赠与人本人或者赠与人近亲的人身、财产合法权益;
第二,对赠与人负有抚养义务却故意不予履行的行为;
以及第三,拒不履行赠与合同中所约定的诸多义务。
最后,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权。
当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明显恶化,已经到了对其自身生产经营活动及家庭生活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地步时,赠与人有权解除赠与合同,并且无需继续履行赠与给对方的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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