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小组和村委会出具证明,证明写清分户的原因,并请辖区户籍派出所给予出具。然后带分户证明到辖区街办或者乡镇签订情况属实,盖章。携带要分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找教导员签字,后到具体办理人员处办理即可。
宅基地证怎么办理流程
宅基地证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首先需要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办理申请;
2、对申请建房户,村集体经济组织会在醒目的地方张榜进行15日以上的公示;
3、对于申请人,国土资源管理所以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会到实地进行考察,看申请人及用地规划是否符合条件;
4、乡镇人民政府就会对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户进行审核,并报县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5、在宅基地被批准后,国土资源所以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会到实地去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以及施工许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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