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须。房屋租赁登记不是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要件。虽然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这里并没有规定,登记后租赁合同才生效,只是称“备案”。显然房屋租赁登记的主要目的是备案于政府部门,以便监督管理。所以,房屋租赁登记不是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要件,只是起到备案的作用。
租房备案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租房备案登记需要下列资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记载的信息应当包含以下内容:出租人的姓名(名称)、住所;承租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其他需要记载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全文48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