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签合同可以不盖总公司的公章,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公司的经营,并不是事事都需要过问总公司的,如果分公司连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都没有,那就不符合总公司设立它的初衷了。
实质上,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代理的法律关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代理人。总公司授权了分公司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有效的。但是,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事先审查其授权委托书,看看总公司是否有授权,授权的范围又包不包括你们合同相议的。为了谨慎起见,也可以要求分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公章。
一、分公司可以签借款合同么
分公司签借款合同有效,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还是有效的。根据上述规定,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其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分公司应当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旦分公司超越总公司的授权签订合同,并不意味着该合同一定是无效,除非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明知分公司越权仍旧与其签订合同。因为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授权范围仅对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分公司是独立法人吗
不是,分公司是非独立法人。
非独立法人分公司能签订合同的,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快捷、充分地以分公司的形式对外开展业务,从而达到总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因此,分公司以其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基于其合法经营权已经得到法律的认可,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只需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即可。如果每个合同都必需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实质上是削弱了分公司实际经营活动中组织机构的合法经营权,与总公司设立登记分公司的目的也就背道而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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