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方工程应该征税吗?土方工程该如何征税?
土方属于企业的工程行为,应及时、准确地申报和支付。
<2。在我市提供建筑服务的,应到项目所在区地税局(税务所)办理特殊纳税人税务登记(一)填妥并签字的税务登记表(适用于特殊纳税人)(一式两份);(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批准设立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复印件;(四)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从事经营活动的税务管理证明;(五)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相应位置;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注:以上复印件应注明“本联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3。登记后,可到项目所在地地税局(税务所)征收窗口申领发票;
3。付款人出具的商业合同或书面付款确认书(结合发票申请表,可从我公司网站下载);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四是根据纳税人账簿是否健全,分别采取以下管理办法。
(1)健全账簿纳税人税收征管办法。对帐簿健全的市外纳税人,由项目所在地地税局(税务所)征收营业税(3%)、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的1%)和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按照审核征收纳税人的管理办法,纳税人应当向项目区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应当缴纳或者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并返回登记地缴纳企业所得税。(2)会计帐簿不健全纳税人税收征管办法。对帐簿不健全的市外纳税人,由项目所在地地税局(税务所)征收营业税(3%)、城市维护建设税(1%)、教育费附加(3%)和个人所得税(1.4%),并出具对外管理证明,企业所得税退还注册地,未颁发对外经营许可证的,按1.2%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由项目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对账簿不全的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个人承包企业和个人建设单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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