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立案后的结果会在什么时候确定
刑事案件立案后的结果会在法院判决的时候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二、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如下: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三、刑事案件是不是一定会判刑
刑事案件不一定会被判刑。一个人或者单位进入刑事案件程序的身份,只涉嫌犯罪。经侦查、起诉、审判,认为不构成犯罪的,不判刑,宣告无罪。如果被认定构成犯罪,将被判刑。与此同时,除不认为是犯罪外,还有几种情况不追究刑事责任:
1.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期限。
2.经特赦免除刑罚。
3.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罪,只有通知才能处理,不予理会。因此,不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因此,刑事案件不一定会被判刑。
刑事案件不一定要判刑。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要判处刑罚,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然后再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因此刑事案件不一定要判刑,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轻微的,是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n(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n(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n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n(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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