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泼硫酸人跑了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管制化学品有哪些
(一)第一类
1、1-苯基-2-丙酮
2、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3、胡椒醛
4、黄樟素
5、黄樟油
6、异黄樟素
7、N-乙酰邻氨基苯酸
8、邻氨基苯甲酸
9、麦角酸*
10、麦角胺*
11、麦角新碱*
12、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二)第二类
1、苯乙酸
2、醋酸酐
3、三氯甲烷
4、乙醚
5、哌啶
(三)第三类
1、甲苯
2、丙酮
3、甲基乙基酮
4、高锰酸钾
5、硫酸
6、盐酸
三、管制化学品有什么意义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化学原料及配剂,包括可用于制造毒品的主要原料以及化学配剂。易制毒化学品既是工农业生产和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化工产品,也可以用来制造毒品。
2005年11月1日,国家正式施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对23种易制毒化学品分三类进行管制,2012年9月15日,国家将邻氯苯基环戊酮列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管制。
随着国内外冰毒、摇头丸、K粉(即氯胺酮)等人工合成毒品的发展蔓延,我国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走私出境或被不法分子用于非法制造毒品问题日趋严重,给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身体健康带来了严重危害。
结合国际国内禁毒形势,我国切实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对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企业和个人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后方能从事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严禁走私或者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转让、运输易制毒化学品,不得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八条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n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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