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浏览不良网站是否违法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只是自行观看,没有进行传播,不会构成犯罪。
2、如果对不良网站上的内容进行传播、转发的会被抓。
(1)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如果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但行为人不必出于牟利目的。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化娱乐制品的管理,其犯罪对象是淫秽物品。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只要实施了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都构成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淫秽物品而进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同时行为人在实施本罪的犯罪行为时还必须具有以牟利为目的,这是本罪不可缺少的主观因素,只要有此目的,无论是否获利、获利多少均不影响本罪。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三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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