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在继承财产上有何不同
财产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有如下区别:
1.产生条件不同。
法定继承依法产生,而遗嘱继承根据被继承人的处分行为而产生。
2.继承人范围不同。
法定继承人仅为被继承人的近亲属,而遗嘱继承人可以为任何依照遗嘱享有继承权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法定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吗
法定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n(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n(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n(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n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n(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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