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合同是否存在除斥期间
合同解除权受一年除斥期间的限制,期限届满后,解除权消灭,当事人无权再行使解除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二、民事行为无效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但如果是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情形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分期付款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分期付款的债务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届满之日起计算,就是最后一次付款日到期后。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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