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房屋过户完成主要看不动产登记簿,若记载完成则已生效。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登记机构管理。
一、无产权证的房屋如何继承
房屋没有房产证,但如果房屋是被继承人合法取得的,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继承人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物权的变动规则
物权的变动规则为: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三、离婚房子归谁孩子未过户属于谁的财产
离婚房产归孩子,但未过户期间,房产证上面的写的是谁的名字,房子归属就是是谁。所以在房产赠与孩子之后,当事人需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及时履行财产分割协议。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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