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离婚程序之后才察觉到另一方至今依然藏匿着的房产,此类情况下你完全有权再次提出财产分配的诉求。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你在离婚之后,仍然发现自己被隐瞒了应属于你们两人共同拥有的财产,且此种情况并未超过法定的三年内的法律追溯期,那么理所当然地,你有权依照该法规定请求重新对这些尚未分割的资产进行处理。
更为关键的是,由于对方刻意隐瞒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因此在面临重新分配财产的情况下,你有权向法庭申请让对方稍微减少或甚至放弃他们应得的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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