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排除个人特殊项目扣除以及额外的特别附加扣除情况下,假若某人的每月实际薪资达到了10,000元人民币,那么他应当向税务机构缴纳的个人税务负担即为290元人民币。这是因为,随着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费用扣除标准)由原来的3,500元逐步调整至现行的5,000元,故而对于月薪达到10,000元人民币的个体来说,实际上需要缴税的数额只涉及5,000元这个区间,然后根据10%的相应税率进行计算,并且将速算扣除数(210元人民币)纳入考量,最终得出应缴纳的税额为290元人民币。关于一万工资需要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情况具体如下:
首先,当该员工的工资收入处于5,000元至8,000元之间时,其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率为3%;
其次,工资范围在8,000元至17,000元之间的话,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率便提升为了10%;而如果其薪资处于17,000元至30,000元之间,则将面临20%的个人所得税率的压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全文62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