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和看守所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羁押对象。拘留所主要羁押涉及刑事处罚的治安拘留人员和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员,而看守所则羁押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人。
拘留所和看守所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羁押对象。拘留所主要羁押涉及刑事处罚的治安拘留人员和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员,而看守所则羁押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等人。
一、刑事拘留的情形如下: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等。
二、看守所的职权如下:
1、对在押人员有实行看管、教育、押解、组织劳动、生活及卫生管理、检查携带物品、查阅来往信件、监视接见等权利;
2、对在押人员违反监规的,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反省;
3、在执行职务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有刑讯逼供或其他违法行为时,有权当面制止,并直接向有关机关和检察院报告。
综上所述,拘留所和看守所不一样,有明显区别,但都是设置的羁押场所,由公安部门统一负责管理。
拘 留 所 和 看 守 所 的 管 理 部 门 及 权 力 划 分
针对素材中提到的问题,我们需要了解行政拘留和案底的概念。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人进行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而案底是指针对刑事处罚而言的记录。虽然行政拘留没有案底,但公安机关会制作形成治安拘留档案并保留在原办案单位,且永久存档。这个记录可能会对个人的一般生活产生影响,但对于参军政审或者公检法类等公务考试的政审环节会起到阻碍作用。因此,我们应该牢记行政拘留和案底的概念,避免因不了解相关规定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综上所述,刑事拘留的情形包括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等。在执行职务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有刑讯逼供或其他违法行为时,有权当面制止,并直接向有关机关和检察院报告。
《看守所条例》第八条规定:“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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