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一部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条款。涉及法律名称的确立、立法模式问题、立法的意义和重要性、立法现状以及立法依据、法律的适用范围、法律的适用例外及其规定方式、个人信息处理的基本原则、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关系、对政府机关与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不同规制方式及其效果、协调个人信息保护与促进信息自由流动的关系。
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区别
它们的立法宗旨,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保护个人信息权益。最主要出现在第二十五条和第五十九条,甚至我们可以说第25条是国家安全法当中关于网络安全的一个专门条款。换言之,国家安全法为网络安全法的制定奠定法律基础。因为其涉及到大量数据的分类,并且具有针对性的构建了相应的制度。数据安全法也对信息和个人信息做了一些强化和规定,其中“安全”在数据安全法中出现了91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条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
全文46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