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的债务父母一般没有义务偿还。如果儿女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儿女的债务父亲是否承担?
父亲的债务儿女正常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的,因为我国没有父债子还的规定,但是如果子女有继承父亲的遗产,那么子女作为继承人就应该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对被继承人生前的所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子女如果放弃继承父亲财产的,则可以不用对父亲生前的债务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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