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情侣们分手所引发的经济纷争之中,首要步骤便是尝试与对方展开协商,探讨能否达成返还财物之共识。
如若针对此事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至法律机构解决,由法庭作出权威的裁决确定究竟是否需要返回财物。通常情况下,两性在热恋或订婚阶段相互赠送的围巾、手帕这类普通衣物以及包括日常生活所需品在内的物品若是不返还也不会对对方产生严重生活困扰者,是无需做返还处理的;而在这段期间,为特定节日赠送的礼物或者举行订婚仪式时的宴请费用等,原则上亦是非返还不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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