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区分邻接权和著作权
区分邻接权和著作权如下:
1.权利范围不同,著作权的权利范围更广泛;
2.主体不同,邻接权的主体多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的主体多为自然人;
3.客体不同,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本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等
第三十一条规定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二、著作权被侵权如何维护
1.版权局报案。自己的著作权被侵权了,可到版权局报案,要求侵权人赔遭受的损失。
2.协商和解。协商调解主要是权利人和侵权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3.仲裁解决。仲裁和和解不同,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也有一定局限性,只能适用于与版权合同的纠纷,不能适用于一些作者事先不知道的侵权行为。因为一旦仲裁做出裁决,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除非当事人一方拒绝履行仲裁裁决,此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民事诉讼。
三、著作权怎么申请保护
著作权不需要申请保护。因为著作权是一种自动产生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创作完成的作品,即使未进行发表,也可在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获得著作权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三章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第三十一条 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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