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委托鉴定机构做鉴定的,发现鉴定人存在违法情况,比如私下收费、超过业务范围接受鉴定等,可以到其工作的鉴定机构投诉,不受理的话,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主管司法鉴定的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一、监外执行司法鉴定没过可以申请二次鉴定吗
如果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的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况的,患者及其家属就可以申请再次鉴定:(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二、伤残鉴定下来后要怎么申请赔偿
伤残鉴定下来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请赔偿:
1、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
2、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用人单位还应支付其余工伤赔偿;
3、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赔偿待遇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伤残鉴定的流程是:
1、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于相关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三、当事人如果对鉴定结论存在疑虑应采取哪些措施维权
当事人如果对初次鉴定或者补充鉴定的鉴定结论存有疑虑,可以提请人民法院进行重新鉴定。人民法院应委托原鉴定人以外的鉴定人或者原鉴定机构以外的鉴定机构再次进行鉴定。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不属于司法鉴定投诉查处的范围,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重新鉴定、法庭质证等形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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