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上的钱不能异地转移。参保人员医保关系由本市转移至外省市,市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其实际缴费情况对其个人账户资金进行清算。账户有结余的,市医保经办机构将其账户结余资金汇入指定的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的账户。转外地人员基本医疗个人账户有结余且转入地医保部门不接受的,账户实际结余资金可根据本人意愿划入其亲属等人的个人账户可支付本人的医疗费用,或转入调入单位由其负责报销本人医药费。
离职后医保账户余额怎么处理
离职后医保账户余额可以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具体的流程如下:
1、确认落实已在自治区社保局正常参保缴费;
2、携带原参保地社保局出具的《医疗缴费凭证》到自治区社保局开具《申请表》及《联系函》,由自治区社保局与原参保地社保局对接办理;
3、原参保地社保局收到自治区社保局出具的《申请表》及《联系函》,办结《转移单》《信息表》和基金划转手续,并将资料寄至自治区社保局。
医保卡冻结的原因一般有:
1、没有按时足额缴纳费用;
2、存在违规操作,比如使用医保卡套现、伪造或者变造证明材料等;
3、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4、医保跨地区转移。
医保卡买药规定如下:
1、医保卡买药,如果是符合统筹账户报销范围内的甲类药品,可以直接用医保报销,购药时出示医保卡即可,乙类药品的部分费用也是可以用医保统筹账户进行报销的;
2、如果不符合统筹账户报销规则,那么可以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直接刷卡进行支付,比如乙类药品经过统筹账户报销后的剩余费用、丙类药品等,直接向定点医疗机构出示医保卡刷卡支付即可。
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社保机构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保机构批准申请的,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以下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3、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所致伤病的;
4、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
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
6、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
7、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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