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届满可以重新确认债权。
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能否延长
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能延长,有别于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其在法律规定中并没有具体规定有何情形,因其适用于诉讼时效届满后,且具体的理由需要经过人民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适用,因此,可能的情形并不具体。
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是指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确有法律规定之外有正当理由而未行使请求权的,适当延长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它是发生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而不是在诉讼时效过程中,而且能够引起诉讼时效延长的事由,是由人民法院认定的。延长的期间,也是由人民法院依客观情况予以掌握。
延长诉讼时效所依据的正当理由(事由)是由人民法院依职权确认的,因为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决定了法律不可能将阻碍诉讼时效进行的情况全部地加以规定。当出现中止和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之外的事实即特殊情况,造成权利人逾期行使请求权时,有必要授权人民法院审查是否作为延长时效的事由,以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而所谓特殊情况而不指权利人由于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诉讼时效的延长适用于已经届满的诉讼时效。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力,而由人民法院决定适当延长一定的期间。
因此,综上所述,诉讼时效期间延长情形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具体情形因案件不同、当事人的不同而有各种各样的情形,但其适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诉讼时效届满;
2、引起诉讼时效延长事由,由人民法院认定;
3、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确实属于正理由的,可以延长。
诉讼时效期间延长的具体期限是多少,由人民法院按客观情况决定。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全文95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