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诉讼时效为三年,自追偿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追偿权可以行使的情况主要有法人对有过错法定代表人、用人单位对有过错工作人员、登记机构对造成登记错误的人、安全保障义务人对侵权人、产品责任中先行赔偿人对真正的责任人之间可进行追偿等情况。
一、追偿权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追偿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追偿权什么情况可以行使
追偿权在以下情况可以行使:
1.法人对有过错法定代表人可以进行追偿。
2.用人单位对有过错工作人员可进行追偿。
3.接受劳务一方对有过错提供劳务一方或侵权人可进行追偿。
3.连带责任人之间的追偿权,连带责任人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4.登记机构对造成登记错误的人可进行追偿。
5.遗失物权利人对无处分权人可进行追偿。
6.担保人对主债务人可进行追偿。
7.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8.安全保障义务人对侵权人可进行追偿。
9.产品责任中先行赔偿人对真正的责任人可进行追偿。
10.保险人或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对交通事故责任人可进行追偿。
11.环境侵权责任人向有过错第三人可进行追偿。
三、追偿权的名词解释
追偿权是指法律赋予付出一定义务的人一种经济上请求补偿的权利。追偿权是一种请求权,这种权利在行使之前仅仅是一种可能,只有在专属于有追偿权的人主张的时候才产生实体的法律意义,因而是一种不确定的债权,这种权利基于一定的基础法律关系而产生,专属于一定的民事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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