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被忽悠贷款协商不了,可以起诉维权吗
1、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提供相关的证明,说明缘由经过,有助破案。
2、向有关部门反应情况,这都是工商监管局监管力度不够,失职的表现。
3、通过当地电视媒体进行曝光报道,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4、直接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起诉这家培训机构的违法行为,从而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被忽悠签了培训贷合同怎么撤销
被骗签了贷款合同可以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被骗签的贷款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但是行使合同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知道可撤销事由以后的一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培训贷属于诈骗吗
培训机构以欺诈的手段,骗取消费者签的贷款合,培训贷属于诈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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