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逮捕后符合法定条件的还能放出来。法律规定,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另外,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可根据案情申请取保候审等进行变更强制措施。
《刑法》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九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一、批捕时间为多长时间
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2、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相关的当事人在批捕后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相关的案件证据不足的,相关案件办案公安单位不能提出有效证据的。相关的当事人在进行闻讯后是可以被释放,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情况的,进行相应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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