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低保的人养老保险有啥政策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地方政府每年为其代缴50元养老保险费。
重度残疾、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一类低保户,地方政府每年按100元的标准为这部分群体代缴。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
2014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每人每年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200、1500、2000元十三个档次,参保人每年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一次性缴纳。从2021年1月1日起,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调整为:100元(仅适用于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缴纳)、300元、4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共10个档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只有按年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才能享受政府补贴,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不享受政府补贴。
2014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年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才能享受政府补贴,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不享受政府补贴。选择缴费档次100-400元并按年缴费的政府每人每年补贴30元;选择缴费档次500-900元并按年缴费的政府每人每年补贴60元;选择缴费档次1000-2000元并按年缴费的政府每人每年补贴90元。从2021年1月1日起,将缴费补贴标准调整为:按照参保缴费人员当年选择缴费档次金额的10%给予补贴。参保人补缴或未能按年缴费的,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省级对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按100元缴费的,保留30元的缴费补贴政策。
三、农民工个人交纳的养老保险费转移需要什么手续
养老保险转移需要员工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材料,在社保缴纳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办理。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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