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的申请或者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属于民事纠纷,但不同于一般民事诉讼:实体上,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造成的;程序上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通常由审判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一起审判。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流程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般由以下的5个步骤:1、起诉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要进行审查并在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3、受理案件后,法院会发送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副本并确定被告人提交民事答辩状的时间;4、送达传票,通知原、被告按时出庭;5、开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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