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最高法院9月18日通报的数字显示:加入世贸组织的五年间,中国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持续大幅增长;中国法院的审判领域也不断发展。“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五年来,各级法院初步形成了一个能够基本适应国家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经历住了入世及其后过渡期的考验。”中国最高法院副院长曹建明说。统计显示,2002年至2006年间,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54321件和52437件,分别比此前五年增长145.92%和141.99%;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13170件和12700件,年均增长8.93%和9.55%。同时,知识产权审判领域也明显拓宽,不仅涉及诉前临时措施、网络著作权和网络域名、驰名商标认定、植物新品种等案件,而且涉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民间文学艺术、地理标志、确认不侵权、特许经营合同、反垄断等纠纷。“知识产权案件的持续大幅增长和审判领域的不断拓展,不仅体现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快速发展,而且反映出全社会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强烈需求和充分信赖。”曹建明说。据2006年初统计,中国法院现有单设知识产权庭172个,专设知识产权合议庭140个,共有知识产权法官1667人。2001年以来,中国最高法院共制定和修订了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计算机网络域名、知识产权犯罪、诉前临时措施、知识产权财产保全、案件管辖和审理分工等方面的知识产权司法解释1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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