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壳公司有两种,一是虚假验资,一是验资后抽逃。严格追究起来,有刑事责任,比如:与他人签订合同无法履行,对方可以告你合同诈骗。
公司法人代表要负虚假出资罪或虚报注册资本罪,而为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要负故意提供虚假文件证明的刑事责任,并被吊牌。
注册一家公司,如果此后开展正常的公司经营活动,比如买设备、发工资等,都是合法的,也不受占用资金比例的限制。而在设立皮包公司的过程中抽逃出资,用于还债等,丝毫没有经营行为,且比例较高,其行为就涉嫌抽逃出资犯罪。
一、股东抽逃出资有哪些责任
股东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抽逃出资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方式:
1、设立公司时利用过桥贷款作为注册资金,待公司注册成立后,将过桥贷款部分或全部抽走;
2、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归股东个人所有;
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业技术、场地使用权等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4、未提取法定公积金或者制作虚假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的方式提走出资;
5、抽走货币出资,以其他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账,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
6、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等。
二、抽逃出资罪新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
一,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3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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