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轻伤害鉴定结果出来后多长时间告知当事人
轻伤害鉴定结果出来后3日内告知当事人,伤情鉴定结果派出所告知期限为3日内。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二、伤残鉴定不同意怎么办
伤残鉴定不同意的处理方法: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分质证。
三、伤残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于相关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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