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款,监事一般没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如何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是: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依法进行登记;3、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要办理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认缴的出资额责任规定是什么
认缴的出资额责任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所承担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有条件和前提的,即只有当公司股东依法设立公司时,所有注册资本实际到位,事后无资金抽逃时,才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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