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进行了理赔,对赔偿金的确定,涉及到责任大小、承担比例、投保的最高限制、死亡赔偿的当地人均收入等多种因素规定,如果对赔偿金不同意的,双方协商,也可以诉讼到当地法院,如果你是受害方,应该起诉责任方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怎么办
1、事故警示:遇到交通事故,立即驻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三角警示牌。防止二次事故产生。
2、因各大保险公司在承保时会根据上一年度的报案次数和理赔情况调整保险费,上一年度报案多达2、3次的,有的保险公司会直接拒保。所以如果是没有人身伤亡、物损很小的事故,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3、向交警报案:确认有物损、人身伤害的,拨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忘记交通事故报警电话的可直接拨打110转接交警。有比较严重的人身伤亡的,第一时间拨打120及时求助。
4、向保险公司报案:发生事故后应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将报案人名字、电话、驾驶车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主要情况告知保险公司,或根据保险公司的语音指引具体回答案件情况,耐心等待保险公司指派安全员处理报案事故。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什么时候出来
1、若适用简易程序时,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若非简易程序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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